适用的最新文件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做了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首先应在规定物芦的编制限额指数和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岗位)空缺,就是要有空编空岗;其次悔或,事业单位流动调配人员应具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相应资格:应是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相应岗位需要的学历;应具备可以流动调配的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具备调动的年龄;符合拟调职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经双方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县编委研究,确定是否为拟流动调配人选,然后派相关部门对拟流动调配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然后可办理相关手续。”
拓展资料
教师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师罩前带聘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