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营业执照名称和门店门头不一样,对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有没有影响。
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是按照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来办理,不是根据门店的门头来进行办理,门店门头跟营业执照不一样比较正常,很多都是使用简称。
2016年2月,卫生许可证正式取消。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即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
办理餐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无违规证明;
5、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明资料;
6、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7、餐饮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有关的合法使用证明。餐饮服务场所选址应符合要求(选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
8、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坐落图、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需标明经营场所总面积,各功能间名称、面积,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位置,门、窗位置,人流、物流走向);
9、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扩展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类别、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及备注等内容。
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和本省(区、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要求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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