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人群:
1、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停止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2、老固定劳动合同工,包括长期临时工在计划中,临时工在城市户籍,以及那些没有参保或者停止缴费的,可以补养老保险。
3、被开除、未经公共服务被释放、出名的人,未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如果属于上面提到的某一种人群,那么就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资格。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相关报道:一次性补缴,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
山东省2015年推出统一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政,凡各市符合条件者皆可参保。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者,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月13日《光明日报》)
千百年来,中国人都延续着“养儿防老”的规矩。但社会发展到了今天,这一规矩越来越显示其脆弱的一面。尤其是几十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421”、“621”结构型家庭越来越多,甚至还有“821”的。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一个儿子养活父母以及爷爷奶奶,基本就是不可能的。
以前城里有工作的,大都有养老保险。这一政策使职工子女免除了赡养老人的重负。他们只要抚养好自己的子女,对老人略尽照料之力,也就过得去了。但农村亿万农民,却仍然面临养老困境。尤其在新生代农民不得不进城务工,又不得不面临婚恋、购房等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农民的养老困境更加凸显。
虽然这些年也推出了一些政策,比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民满60岁以后将享受国家普惠式养老金。由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供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这些措施因为保险额度过低,养老金发放太少,终因杯水车薪,并不能真正解决农民养老的问题。
山东去年出台的这一政策,就让农民和城里职工一样,有了相对稳定的养老保障。比如山东省荣成市大龙嘴村68岁的岳爱娥,年前拿到了第一笔“月工资”1230元,外加1700元取暖费,“想到我快70岁了,还能每月从国家领这么些钱,自己想吃点什么也舍得买了。”事实上,老人一年养老金几乎是过去一年农活收入的3倍,是60岁基础养老金收入的11倍。这自然是人见人爱的好政策。
当然,兑现这项待遇,需要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金,这对一些家庭而言可能是很难逾越的障碍。希望政府对此予以关注,发动借助社会力量,帮他们解决困难。子女也要看到这一政策长远的好处,为父母尽一份该尽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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