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时需出示本人的无偿献血证、本人身份证、用血发票收据联(如果原件在新农合、医保中心、保险公司等其它报销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公章)、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原价(加医院公章)、医院诊断证明(写清用血量及血液品种如“去白红悬、血浆”等)。
我国献血和用血上面有规定,献血者本人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免费享用所需用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积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量。自献血之日起,临床需要用血的,即可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终生用血报销,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可享受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时间起5年内两倍用血报销,5年后终生按献血总量等量用血报销。
符合用血报销条件者,临床用血时,按医疗单位规定先交纳有关费用。患者结账后,携带应备证明材料到中心血站(或各采血点)办理用血报销手续,相关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报销者回去等待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