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补办执业资格证书,补办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4.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
(二)具体步骤:
A.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造师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申报网址:
第1步:打开网页http://www.coc.gov.cn
第2步: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如图)
第3步:进入“建造师管理系统”页面(如图),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第4步: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图),并在出现红色
文字的区域选择省份(为了方便演示,在此选择北京市),点击“进入”;
第5步:出现“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图)
第6步: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图)
第7步: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有配图),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
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
第8步: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
第9步: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带有条形码
B.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原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
(以北京为例)
相关材料(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申请表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C.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D.申请人登陆二级建造师(临时)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在系统内查询办理结果(图)
E.申请人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印章未办理丢失补办的不需要领取执业印章(注:领章须带受理通知书原件)
F.申请人到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领取证书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原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区县住建委
受理方式:网上填报、书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