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5月,全县幅员面积176平方公里,辖5镇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居委会,105个行政村,总人口13万人,其中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1%。
村明细如下表:
大厂回族自治县,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建县,是全省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
扩展资料:
大厂回族自治县的区划沿革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联合县撤销,县域大部属三河县二区,9月改为二、三区。1950年6月改为二、四区。
1952年10月,设立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
1955年,大厂回族自治县成立,隶属于河北省通县专区。
1958年底,大厂并入蓟县,称蓟县大厂回族自治区人民公社,属唐山专区。
1961年7月,随蓟县属天津专区。
1962年,恢复大厂回族自治县建制。
1974年1月,天津地区改为廊坊地区。
1989年4月,撤销廊坊地区,设立廊坊市,大厂属之。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大厂县
参考资料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大厂县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