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查询过多,银行要求写说明该如何写

2020-09-20 财经 263阅读
按照央行查询流程,于昨日成功拿到了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除了个人身份信息,还分信贷记录、公共记录、查询记录3部分。其中信贷记录包括信用卡、贷款和其他信贷记录,以记者的为例,由于无房贷、车贷等相关贷款,信贷记录显示办过的3张信用卡信用额度、已用额度、逾期纪录等;公共记录则为近5年内的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及电信欠费记录;查询记录则显示2年内被查询的记录,查询机构及查询原因均有写明,记者的报告中有3次记录,均因办理信用卡被查询。
到底市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呢?据悉,凡是涉及贷款的业务,银行及相关机构都将征得个人授权的情况下,提取客户的个人信用。如申请商业贷款,申请房贷、车贷,申办信用卡甚至是调整信用卡额度。
另外,目前一些单位招聘已把政审材料改为个人信用报告;股指期货投资者申请开户,也可能要求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已有部分房东要求租房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沉寂”信用卡应做销卡处理
记者发现近两日该查询系统已经稳定,不再出现连接中断的情况。查询结果方面,有网友却发现“惊喜”,发现有未激活的信用卡,但记录却留下了。有网友表示,几年前,单位集体办理某银行信用卡,但由于他本人已有该银行信用卡,所以就一直没激活。可近期一查询,发现名下有两张信用卡,未激活的商务卡也在其中。
按理说,卡未激活开通,自然也就不会产生不良记录,但2009年7月份以前的卡,可能出现被扣年费而留下负面记录的情况。据了解,2009年7月,银监会要求,未经持卡人授权,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在这之前,确实出现过未激活,被扣年费的情况。
市民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看是否出现了因拖欠信用卡年费而产生的负面记录,若发现有未激活的信用卡,可能存在一定隐患,应前往开卡行做销卡处理。
应注意“查询记录”中记载信息
有小贷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除了看客户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记录,也会注重查询记录,若查询记录过多,则不会为其放款。个人是否因互联网上查询过多影响贷款呢?
据了解,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本人版、银行版、征信中心内部版。出于公平竞争的目的,银行版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者授信机构的名称。在记者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查询记录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互联网查询次数另外标明。
据业内人士介绍,查询原因分为本人查询、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贷款审批、异议查询等,其中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款审批按风险要素看可以属于负面类,如果这几类查询记录过多,确实会影响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信用评定及放贷,具体情况因各家机构的标准而异。
央行方面表示,对个人而言,应当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其他人或机构是否未经您授权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二是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查询,但信用报告中的记录又表明这段时间内没有得到新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可能说明个人向很多银行申请过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信息对您获得新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发现信用报告被越权查询时,应该怎么办?可以向查询机构质询,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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