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离婚证,先在你这边派出所办准迁证,拿起准迁证去他那边派出所下户口即可 。
一、离婚后户口该怎么迁移
(一)户口分立、迁转
1、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申报立户、分户、并户
1、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须另有住房可申请分户。
2、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家庭的《户口簿》;
(2)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
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3、符合下列条件,可分户自立户口:
(1)属成年子女且搬出另行居住;
(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产内,住宅有规范的门牌地址;
(3)该住址未有他人立户;
(4)除特殊情况外,具备夫妻关系的只得立为一户。
扩展资料:
迁户口的条件
1、须持有所购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