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Kg,也就是说1吨多一点,最大总重量1.5吨。
具体介绍:
一、由于地心吸引力作用,而使物体具有向下的力,叫做重力,也叫重量。它是物体受万有引力作用后力的度量,重量和质量不同,单位是牛顿。
二、重量换算表
三、术语现状
重量这一概念的多重意义,给教学、科研以及国际交往,带来不便,由于质量、万有引力、重力(物体作用在支持物上的力,都有自己明确的定义和称呼。直接利用这些概念足以很好地分析和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重量概念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国际计量大会建议在科学用语中,取消重量概念。考虑到日常生活中,重量实质上是质量的事实,决定把日常生活中的重量看作是质量的同义词或惯用语。中国国务院在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明确规定基本物理量中只有质量,没有重量,并且慎重地注明:"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
同一物体,用测力计测出的是物体的重量,用天平测出的是物体的质量,在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的条件下,两者测量的结果在数值上是相等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把质量和重量是不加以区别的。譬如,人们到市场上去买蔬菜、或买肉买鱼,总是说买多少斤或多少公斤,实质上是指的质量,习惯上就认为是重量。在1984年1月20日国家计量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附注7中也说: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但是,质量和重量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个物理概念,质量是物体本身的一种属性,它不随外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物体的重量是随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而改变。为了避免质量和重量的混淆,所以,在现在教科书中不再使用"重量"一词,可能这是原因之一。
1984年6月9日,国际计量局在180号文件中要求从1986年1月1日起大中小学教材一律按国务院命令,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重量这一概念也应当从8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物理符号为: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