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年审:
1、自2008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起,驾驶证的最短有效期为6年,C1证以下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不再参加年审;
2、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均不参加年审,驾驶员应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到所属交警分局办理换证。
扩展资料:
汽车报废的标准
1、 轻、微型载货汽车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