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个人和公司单位的机动车,只要是机动车,都会有机动车车辆登记证。
车辆管理机构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登记证书内容:
(1)机动车登记编号、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2)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
(4)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5)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6)机动车获得方式;
(7)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8)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9)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10)机动车外形,主要是保留机动车的照片;
(11)注册登记的日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行驶证:
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车辆出厂的技术数据和证件的发证日期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