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义上的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
特征:
1、严厉性
刑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方法,这在它所剥夺的权利与利益上得到充分体现。刑罚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权利、财产、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可以说是生杀予夺在此一举,其强制程度的严厉性昭然可见。而其他任何强制方法,都不可能达到这样严厉的程度。
2、特定性
刑罚只能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人适用,无罪的人绝对不受刑事追究。可以说,将刑罚的适用对象限于犯罪人是刑罚正当性的基本前提,这也是刑罚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的根本区别之一。
3、权威性
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照专门的法律程序适用。为了使刑罚适用公正合理,中国专门颁布了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管辖权限、诉讼程序进行,否则就是非法的,而其他法律强制方法则按照方法则按照其他的程序适用,两者有着根本区别。
扩展资料:
刑罚的目的
刑罚目的是国家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刑事立法采用刑罚作为对付犯罪的强制方法及其具体适用和执行预期实现的效果。
刑罚目的是刑罚和整个刑法的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它决定和制约着刑罚的其它全部问题,如刑罚的事实根据,刑罚承担者的范围,刑罚的体系与种类,刑罚适用的原则及刑罚的执行。古今中外刑罚制度和刑法理论上的区别,从某种角度讲都是因为对刑罚目的认识不同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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