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私闯民宅,暴力侵犯,持刀威胁,该如何定罪?

2022-04-11 社会 136阅读
对您的遭遇我表示气愤与同情,但应提醒您:
该案件很可能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不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而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
对于该案的认定问题:
首先,他对您拳脚相向,持刀威胁,构成了对您人身权的侵犯;同时,他未经同意私闯民宅,构成了对您隐私权的侵犯,您可就上述的两项侵权行为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或提起诉讼。
由于您给的事件细节不很清楚,我向您罗列所有的情况:
1、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刑事责任。
关键看他对您人身权利的侵犯是达到何重程度,既看您伤势的认定,如果被认定为轻伤以下的伤害,主要是轻微伤,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的伤势已经达到了轻伤及以上,则可以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提出刑事诉讼,(注意轻伤是自诉案件)。但结合您提供的情况,应该尚未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而且您提到,并没有当时报案和起诉,现在再起诉存在取证问题是难免的。
在诉讼中,您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又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无法认定为刑事责任,则可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他对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您还可以从行政的方法取得一定救济,如把事情通报校方,要求对其进行处分。

诉讼中注意的问题:
1、诉讼时效问题
您提到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并没有马上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是民事诉讼,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侵犯人身权造成损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侵害之日起算,过期,法院将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在此案中
如果此事距您超过两年,而两年中您殆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从未与对方联系要求赔偿)则您的权利已经不收法律保护,不推荐诉讼途径;如果距您超过一年未过两年,则不可以就人身伤害要求法律保护,只可以就隐私权被侵犯主张;如果此事未出一年,则可同时向法院主张上述两项权利。
2、法院管辖的问题。
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侵权行为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