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可以过户,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江苏针对号牌管理改革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服务举措,满足群众的新需求。
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提供网上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两种方式,由群众自主选择。
二是扩大随机选号范围,我省全面推行随机选号“50选1”,各地车管部门对全部号牌集中清查,整合号池号段资源,其中每市非营运小型汽车供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的资源不少于5万个。
三是在原有的新车使用原车号牌政策基础上,允许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原车主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均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以更好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
四是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3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1年内可以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落实机动车号牌改革 二手车可用原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