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打新兵触犯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会受到警告或撤职处分。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一百三十五条,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扩展资料
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二)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三)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四)带领全班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
(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班长 (班级、团体、组织中的领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