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贷款年限和还款额度都不能变更,但可以申请提取还贷。
提前还贷须知:
一、本须知所述提前还贷仅限在已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独立核算业务的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徽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因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而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前还贷申请。本须知所述内容不含尚未开展贷款独立核算业务的工行提前还贷业务,而暂由借款人直接向工行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二、提前还贷分为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全部结清,均需在正常还款一个月后方可申请;。
三、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贷。提前部分还款的,提前还本金额不得少于一万元(不含当期应还贷款本息);
四、约定的提前还款日期应为正常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且在当期正常扣款日期之前,当期正常扣款日期前后各3个工作日内不受理提前还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