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动自行车
上路行驶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三)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四)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
(五)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牌照;
(六)电动车可以搭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搭乘超过12周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