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学校开的,学校有专门管理这一块的人,到时候会给一个封闭的袋子,里面有材料,自己交接一下就可以了。也很简单的,不必担心了。
学籍档案发生丢失的情况下,先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需学生档案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档案从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如果高中档案没有提出来的话,下面的事就很简单,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
如果确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或者是学校把档案交由自己后不小心丢失,也不用着急,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找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看看需要补那些材料,补一份就行。
扩展资料:
填表注意事项:
本填表说明和要求是对“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的一个补充,是根据以往毕业生填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问题而制定的,要求所有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并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黑色)或毛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楚。
2、应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及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6、“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写自己的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邮政编码”和“家庭电话”应与所填的“现有家庭详细住址”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