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球场
1、 球场面积必须符合规则的规定。国际足联曾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国内基层比赛的场地可因地制宜,但在任何情况下,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场内各区域的面积不得变更。
2、 球场地面必须平坦,硬度合适,以不伤害运动员和不影响球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国际足联世界杯赛组织委员会曾指令世界杯足球赛不得在人造草皮球场上进行。
(二)界线
1、球场各线须与地面平齐,不得做成V型凹槽或高出地面的凸线。线的颜色须清晰。土地球场最好用白灰粉或灰浆画线,天然草皮球场宜用熟石灰粉画线,不要用生石灰粉或灰浆浇画。为了防止雨水冲刷,亦可用白色涂料画线,但不得用木条、砖石或碎瓦等物填平的沟槽作界线。
2、场地各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边线与球门线的宽度应包括在场地面积之内,其他各线宽度亦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球门区和罚球区的丈量,都应从球门柱内侧和球门线外沿量起。球门线的宽度必须与球门柱的宽度相等。
(三)边线与球门线
1、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时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许可,队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场。
2、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或球门外的球门线时,即为球出界而成死球,分别以掷界外球、踢球门球或角球恢复比赛。
3、球门间的球门线是判断球是否进门的标准线,只有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内的这条线时方可算球进门。
4、执行罚球点球时,防守方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
5、在对方罚球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如果球距球门间的球门线不足9.15米,则允许防守方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四)中线
1、中线把全场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中线的宽度应包括在每个半场的面积之内。
2、开球时,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内(且守方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哨后,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方为开始,这时双方队员可进入对方半场。
3、 队员在本方半场无越位犯规。
(五)球门区
1、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及本方的任意球。
2、当球在球门区内时,裁判员令比赛停止,若以坠球恢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凡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等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六)罚球区
1、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
2、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犯规则第十二章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时,都应判罚球点球。
3、踢球门球或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
(1)对方应退出罚球区。
(2)必须把球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恢复。
4、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区。
(七)角球弧
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角球弧内。
(八)罚球点
罚球点球时,球必须放定在罚球点上。因大雨冲刷,罚球点模糊不清时,由裁判员确定罚球点的位置。
(九)中点
中线的中点俗称开球点。开球时,球必须放定在该点上。
(十)中圈
开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中圈以外的本方半场内。这同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须站在至少距球9.15米处的意义相同,其作用是保证攻方队员踢球时不受对方阻碍。
(十一)罚球弧
罚球点球时,除主罚队员与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须在罚球区及罚球弧外的场内、罚球点的后面;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比赛即为恢复,此时队员方可进入罚球弧。
(十二)角旗
1、角旗是场地四周的标志,应垂直竖于边线与球门线外沿的交点处。
2、角旗杆的高度(杆顶至地面)不得低于1.50米,杆的顶端应为平顶,以防刺伤队员。角旗颜色应与助理裁判员用旗和场地颜色有明显区别,晚间比赛使用灯光时,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绸料制成,规格一般为30厘米×40厘米。
(十三)中线旗
在中线两端距边线外至少1米处,可各竖立一面与角旗大小相同的中线旗,作为中线的标志。它对判断越位有益。
(十四)球门
比赛场地的球门应是固定的,门柱及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均应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
(十五)球门网
1、球门网的作用是帮助裁判员看清球是否进入球门,因此球门网只能挂在球门后面,牢固地附加在球门横梁、立柱上,下端钉在地上,不得使球穿过。挂钩不得钉在门柱侧面或横梁的下沿。
2、球门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并在球进网后不致弹出。一般较多采用从球门后面用绳将网拉起的方法。
(十六)场地四周
1、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可在球门线的外面(一般距角旗2米、球六区线与球门线的交点3.5米、球门柱6米)画一条摄影人员限制线,摄影人员应在这条线的后面。如有广告牌的后面。
2、第四官员的席位设在场外靠近中线的延长线处;替补员的席位设在距第四官员席位两侧各10米左右并与之相齐处。各队的教练员、替补员及工作人员应在替补席上。替补席的席位数按照比赛组织机构的要求确定,目前我国确定为14个席位。
3、技术区域。技术区域一词在《足球竞赛规则》第三章中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第二条已经提及,区域内有为球队的技术人员和替补队员提供的座位。
技术区域可以根据场地情况做大小和位置上的调整。以下是对技术区域设置的一般性指导:
(1)技术区域是从替补席两侧向外1米、距边线1米以内的区域。
(2)建议用标记线明确该区域。
(3)技术区域内的人数由竞赛规程规定。
(4)根据竞赛规程,技术区域内的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确认。
(5)每次只允许一人在技术区域内进行战术指挥,指挥结束后应立即退回替补席。
(6)教练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在限定的技术区域内,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理疗师或队医在得到裁判员的允许进场察看受伤队员时。
(7)技术区域内的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十七)检查场地
裁判员应认真检查比赛场地。比赛开始前和中场休息时,对于模糊不清的界线(尤其是球门附近的界线)要令有关人员重新画出。如因雨雪致使场地泥泞、界线不清时,可在场地四周的规定位置插上10面小旗,小旗距界线均为1米,小旗的规格与角旗相同,以有助于裁判员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