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1、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福州市北环中路109号)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注:夏令时为6月1日-9月30日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出入境办证大厅(台江区高桥路69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4、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鼓山镇福兴大道22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5、马尾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罗星西路15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15(夏令时14:30-17:30)
只有户籍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的居民,才能在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
二、去港澳需要【一证一签】
大陆居民来港澳自由行必须办理“一证一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有效签注G签或L签。(贴在通行证的第二页)
三、所需的材料
要本人亲自去申请办理,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白底两寸彩照3张(要找公安局特许的证件照相馆拍,也可以在出入境当场拍)。
四、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受理窗口受理
2、审批:工作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3、发证: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到发证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五、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为每证15 元。
扩展资料:
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一)换发、补发的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逗留签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申请逗留签注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