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部门为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依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安装企业客户端,按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扩展资料:
大学生创业扶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通过评定的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
2、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辖区内获得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项目连续两年进行跟踪了解,适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为需要扶持的项目提供后续服务
3、建立项目信用记录制度,把申报资料不实、提供虚假信息的项目和申报人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汝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