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四川省目前已经着手调研、起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下一步,将借鉴上海和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按照教育部整体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进一步论证完善,于2018年下半年出台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基本方向:
一是在录取模式上,由原来“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二是在考试科目上,由原来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科目改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取消文理分科。
三是在考试时间上,由原来的6月一次进行所有科目统一考试改为分两次进行:选考科目在高三第二学期高考前,统考科目仍在6月。
四是在外语考试上,由原来的学生外语科目只能考一次改为学生可以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五是在计分方式上,考试总成绩由原来的各科成绩直接累加改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加上3门选考科目按等级折算的相应分数。
此外,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四川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各科将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推进艺术类专业基于省级统考成绩的平等志愿投档模式改革,平稳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