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蒋先芳
附件:中国渔业协会行业技术规程HYGC02/516—2013潜江龙虾“虾稻共作”技术规程2013-5-16发布2013-5-16实施中国渔业协会发布前言本规范中所指的潜江龙虾,学名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clarkii),俗称小龙虾。本规范全文为指导性技术规程。本规范根据《克氏原螯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及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而制定。本规范的附件为规范性附件。本规范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湖北省潜江市水产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陶忠虎、刘挺、周浠、周多勇、王淑娟。潜江龙虾“虾稻共作”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潜江龙虾“虾稻共作”的定义、养虾稻田环境条件、养殖模式、病害防治、防止敌害和捕捞、水稻栽培与管理、潜江龙虾质量标准、标志、包装和运输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潜江市境内龙虾所有养殖水体范围内(见附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1607渔业卫生标准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108407.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评价要求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