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缴纳方式如下:
1、手续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2、使用个人结算账户为“医扣”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
3、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此外,该项缴费涉及11类免缴人群,包括: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重度残疾人员、社会救助对象、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等。
备注:
1、这部分人员需要拿着民政等部门核发的证件或者确认书面说明到参保单位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
2、如果是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可以交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办。
3、其中,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
特别提醒:
参保人员务必及时存入相应保费,三次扣款不成功未缴保费人员将不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