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开户办理方式:
单位负责人进行社保登记,需要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网站下载填写登记表,然后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了解柜面办理所需资料(不同地区会存在差异)。
一般需要如下办理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开户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信息登记表》;
6、《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
7、《工商信息登记表》;
8、公章。
注:办理一证通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议办理的时候顺便携带公章,然后拿这些准备好的资料,去单位经营地所在地社保机构柜面办理即可。(各地略有不同)
拓展资料:
登记手续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2、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3、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