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刚刚办三天,是可以注销的,只要没有出现违法的行为即可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