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扩展资料
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称为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