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可同时提取吗

2020-09-25 社会 138阅读

都是可以提出来的,须带房产证、结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发票等,如有房贷需提供银行还贷结清证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扩展资料:

办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办理夫妻共同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②申请房贷需双方亲自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③过户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优势

为什么要设立“共同参贷人”呢?主要的原因在于扩大贷款的额度。

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因素当然就是住房公积金。夫妻一起去申请住房贷款,可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1.07个百分点,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可以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了,为住房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会减少。

夫妻谁做“主贷人”有讲究

银行的业内人士表示,“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

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

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共同去贷款,但是住房贷款涉及到的细则,也值得很多夫妇仔细揣摩,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就是其中的一项。但是,仔细查看保险条款,我们可以看到,还贷保险责任险只保障“主贷人”发生意外或是伤残的情况。

在签订住房贷款合同的时候,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

1、财产损失保险

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

2、还贷保证责任险

要是贷款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是伤残的时候,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

所以在选择主贷方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家里的顶梁柱为主贷方,这样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时,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

离婚后谁来承担债务

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担偿债义务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就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无论是否“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

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无疑是他对住房贷款理解上的误区。

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在减轻日后生活负担,保证生活质量上提供了方便,但是在确定“主贷人”方面确实需要注意以上内容,减少人祸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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