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申请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车辆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
2、二手车交易发票或其他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号牌;
5、行驶证;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二、办理程序:
属于辖区内转移的:
1、查验机动车辆;
2、在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受理凭证;
3、通过互联网、自助机选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在受理时一并申请);
4、缴费;
5、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不能当场领取号牌的,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同时选择号牌自取或办理号牌邮寄手续。
扩展资料
属于辖区外转移的:
1、查验机动车辆;
2、在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受理凭证;
3、缴费;
4、领取机动车档案、临时号牌。
三、办理地点:
1、交易购买车辆办理地点:车辆交易地二手车市场。
2、其他非交易车辆办理地点:武昌总所(小微型客车)、沌口分所。
参考资料:武汉市交管局-机动车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