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1950年左右)湖北省有4个市,分别是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和宜昌市。
1、武汉市
1949年由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置武汉市,取三镇首字为名。
2、黄石市
原为大冶县石灰窑、黄石港二镇,亦合称“石黄镇”。1950年湖北省改石灰窑工业特区为省辖市,设“黄石市”。
3、襄樊市
1950年以襄阳、樊城 两镇合并置“襄樊市”,取二镇首字为名。
4、宜昌市
1950年划出原宜昌县城区和近郊农村置宜昌市,为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治所。
解放前夕的1949年,湖北省共设1市(武昌市)(汉口市为国民政府直辖不算在内)、8行政督察区、69县。
解放初期,湖北省设2个省辖市:武汉市、黄石市;
2个地级市:襄樊市、宜昌市。
6个专区:孝感专区、黄冈专区、荆州专区、襄阳专区、宜昌专区、恩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