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港澳通行证要在北京续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异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是指在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及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
非京籍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日期以《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取证日期为准,一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理往来港澳签注为7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港澳通行证签注需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长于拟申请签注期限);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符的材料;
4、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与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的材料。
注意事项: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再次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