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刚退休的人员,应当在办理退休的当月,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采集信息和认证,采集信息后当年不再参加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以后年度每年参加一次资格认证。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领取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暂行)》
黑人社发〔2015〕63号
第六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创造条件,将资格认证与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便于各地协查认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认证常态化。
第七条指纹认证:
(一)2014年底前离退休的人员未采集信息的,由人社系统各级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对不合格的指纹,在认真核对离退休人员的证件等资料后重新采集;如发现采集信息有误,要及时更正,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唯一。
(二)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须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当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首次指纹信息采集和认证。离退休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指纹认证网点或建立了指纹认证网点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指纹认证。
(三)开展指纹认证时必须验证被认证人已采指纹,对指纹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进行指纹信息采集,方可再进行认证。对由于指纹残缺、模糊等原因无法进行指纹信息采集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可采用其他辅助认证方式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