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北地区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2、东北地区
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
3、华东地区
上海市(沪)、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江西省(赣)、福建省(闽)、山东省(鲁)、台湾省(台)
4、华中地区
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
5、华南地区
广东省(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海南省(琼)、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6、西南地区
重庆市(渝或巴)、四川省(川或蜀)、云南省(云或滇)、西藏自治区(藏)、贵州省(贵或黔)
7、西北地区
陕西省(陕或秦)、甘肃省(甘或陇)、青海省(青)、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扩展资料:
中国现行政区基本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县级市、自治县)和乡(镇)三级,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可根据需要对行政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