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
截止2019年2月,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需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到县房管局东升房管所办理证明。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三者之一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注: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必须有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管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办理人将准备齐全的办理材料提交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核材料通过后,进行居住证受理,并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居住期限为1年) 。
3、当事人凭相关申请材料和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制证。
4、符合相应办证条件的群众于7个工作日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相应窗口领取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房东因各种理由不配合 租赁备案难倒众租房者
参考资料来源:永州市人民政府-居住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