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场合,鲁迅一再声明:“我其实是不喜欢做新诗的——但也不喜欢做古诗。”①“我于旧诗素未研究,胡说八道而已。”②“旧诗本非所长,不得已而作。”③“新诗……白话要押韵而又自然,是颇不容易的,我自己实在不会作,只好发议论。”④“我对于诗一向未曾研究过,实在不能说写什么……”⑤“要我论诗,真如要我讲天文一样……”⑥
当别人问他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作诗时,鲁迅推说:“只因为那时诗坛寂寞,所以打打边鼓,凑些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作了。”⑦
对照先生一生的诗歌创作活动,上述言论明显不符合事实。据最新版本的《鲁迅全集》统计:先生最早的诗作《别诸弟三首》写于1900年,时年19岁;最晚的一首诗是作于1935年底的《亥年残秋偶作》,距逝世仅几个月。先生的诗歌作品以传统体裁为主,虽然数量不多,但分布在整个30多年的文学创作生涯中,绝无半途“洗手”的现象。
由此可以肯定,在对待诗歌,尤其是传统诗歌问题上,鲁迅先生的确是“言行不一”、“言不由衷”甚至“自相矛盾”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传统的解释是:鲁迅谦虚。
我认为,先生之所以如此这般,固然有自谦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鲁迅在热爱传统诗歌艺术的同时,也存有某种误解和顾虑,而这些误解与顾虑来自于中国现当代诗坛上的一桩冤假错案——20世纪初期引进“西洋血统”的“新诗”之后,对诗歌所谓“新、旧”的错误划分、命名与评价。
出于种种原因,提倡“新诗”的人们简单粗暴、毫无道理地给中国诗硬扣上“旧诗”、“余孽”、“谬种”、“束缚思想”、“枷锁镣铐”等帽子,从而将其打入被歧视、贬斥的“另册”。
由于这一错误是在“破旧立新”的旗帜下进行,因此就具有特别巨大的误导作用。在诗坛上,像鲁迅先生这样被其蒙蔽左右的始终大有人在。一方面,他们发自内心本能地酷爱中国传统诗歌艺术,欲罢不能;另一方面,他们又顾虑自己的行为有违“文化革命”、“新文学运动”的宗旨方向,不敢光明正大、理直气壮……所以,就导致产生了“言行不一”、“不承认主义”等等尴尬奇怪的现象。
其实,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那些强加在传统中国诗歌头上的“罪状”,都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关于“枷锁镣铐”,此说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荒谬无理的。作诗须遵守各项业内公认、固定、统一的格律,才能作出好诗。必要的格律、规则,怎能污蔑成“枷锁镣铐”呢?
关于诗歌的语言,传统诗歌的语言是一种独特的、偏重形象思维的语言,它既不同于散文语言,也不同于口语——既没有口语的诸多助、副词,也不用书面语文的众多连、介、代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传统诗歌产生和定型在文言时代,但却绝少使用文言虚词。在语法方面,传统诗歌与散文、口语也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它基本不遵守常规的语法程式,主要是各种实词的排列组合。比如“风疾天高猿啸哀”、“赤橙黄绿青蓝紫”、“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等等。所以,把传统中国诗的语言视为“文言”,与提倡诗歌“口语化”一样,都是不合适的。
至于强迫传统诗“姓旧”,更是毫无任何道理。作为艺术形式,传统的中国诗歌体裁和中国画、中国书法、京剧……等一样,都是祖先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民族文化的精华,也都是当之无愧的国粹。诗歌形式作为载体和工具,它们与作品思想内容的关系,不过是“瓶”与“酒”的关系。既然我们不把中国画叫做“旧画”,不把京剧叫做“旧剧”,又有什么理由把中国诗叫做“旧诗”呢?况且,诗坛千百年来的实践表明,新的诗歌体裁总是在不断产生出现,而且与原有的体裁同时并存,如果以“新、旧”命名,诗坛岂不越来越混乱、糊涂?!比如唐代人曾把当时新产生的格律体称为“今体”、“近体”,倘千余年后的今天,仍然沿袭照搬使用,岂不荒唐?所以,对诗歌体裁应以其特征命名,比如律诗、绝句、古风、词、散曲……等等,不应该划分“新、旧”,更不应该盲目、狂热、毫无道理地“厚新薄旧”、“颂新贬旧”、“扬新抑旧”。
现在传统诗自称“中华诗词”,而“新诗”则自称是“现代诗”、“汉诗”、“华文诗”……且不论二者在现行体制中的地位处境,仅从名称上便能看出相互对立的混乱态势。
综上所述,鲁迅先生的顾虑和“不承认主义”其实也都是大可不必的。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许多热爱诗歌的人,许多写作诗歌的人,许多研究诗歌的人,仍然没有认清这个道理,仍然没有走出历史遗留下来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