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武警和解放军是没有区别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十一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武警和解放军转业干部都是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所以转业武警和解放军是有没有任何区别得。
扩展资料:
军队转业对象是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