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抓黑车需要有车辆没有运营手续、私自拉活的证据才能罚款扣车。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市场实行准入制度,授权县级以上道路交通部门进行管理。只有具备经营资质和运营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才有权从事道路客运。就出租车而言,个人没有经营权,必须是具备出租车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车辆、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才可以。
所谓个人从事出租车运输,只是从出租车公司承包、租赁等形式获得的车辆或者经营权,如果没有营运证,那就是非正规运营车辆(即通常所说的“黑车”)。如果被路政执法人员抓到,应当扣车罚款。
扩展资料:
运管所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