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民武装干事是:街道办负责军事和兵役工作的干部,在乡镇叫武装部长不是现役军人,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武装部的双重领导一般不能转现役。专职武装干部是从事军事工作的地方人员,他们按规定都配有军装制服,但没有军衔,配专职武装干部的帽徽、肩章和符号。
指设在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级组织。它在本级党委、政府(厂长、经理)和上级的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扩展资料:
专武干部的全称是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是地方政府和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院校中专门负责武装工作的干部,其职能包括兵员动员,基层民兵军事训练及组织建设。街道、乡镇人民武装部的专武干部为公务员编制。
受当地区县人武部和当地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管理。职务一般由参加公务员招考合格者或部队复转干部担任。其工资来源于地方财政。在企业、院校人民武装部的专武干部为事业或企业干部编制。受上层人武机构和企业双重领导管理。
职务一般由企业中干部担任,一般同时分管该企业消防保卫工作。其工资由企业负担。专武干部是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兵役工作的基层指挥员,是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加强同广大民兵、兵役人员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平时基层单位进行民兵、兵役工作和带领广大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的直接组织者,也是战时动员群众进行人民战争的中坚和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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