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径通幽:您好!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被变更。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产生的权利人,因此法律赋予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权利。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人身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撤销原指定的受益人和增加新的受益人,还可以变更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一旦原来指定的受益人被撤销,原指定的受益人就丧失了受益人的身份。发生多次变更的情况时,保险人以最后一次变更为准。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变更受益人时,依照法律有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所以在您的问题中,要变更受益人,不需要原来受益人的签字,也必要性新增加的受益人签字,受益权是期权,更是一个随时被更改的期权。是否实际受益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