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可以登录江苏省政府信访局注册登录进行网上举报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以及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关于依法逐级上访的规定,
将诉求寄往所在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信访部门,或者有权处理诉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信访部门。
如果确需反映诉求,请将信件寄往: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29号 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办信处 收。邮编:210036。
扩展资料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