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概念需要分两层意思来讲了。关键看你所提到的这两个概念是指广义还是狭义?
从广义上来讲,形式侦察技术和刑事科学技术是相等的,都是指刑事侦查所涵盖的范围内采用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
如果从狭义上来讲,那么就不同了。通常我们所说的刑事技术是特指的刑事侦查技术,也就是痕、文、生化、法医等物证检验,例如手、足、工、枪、特,这属于痕检。而刑事科学技术则特指除刑事侦查技术以外的采用于刑事侦查范围的科学技术,例如……(这个牵涉到机密,不能在网络上说了)。因此,从狭义上来讲,两者是互不重叠的。
当然,经常看到现在很多说法,是指刑事科学技术涵盖形式侦查技术,也就是你所说的刑事侦查技术属于刑事科学技术。这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也就是说,刑事侦查技术采用了狭义的理解,而刑事科学技术采用了广义的概念,所以说,这么说也不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