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 营业地在中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日本的B公司……

2020-09-21 社会 117阅读
第一问 该口头合同无效 B公司可以拒收货物
适用CISG 管辖法院中国 由于中国对CISG第一条第一款(b)、第十一条、与第十一条有关之条款表示保留。 因此不承认口头合同的成立。
第二问 B公司应该收取货物、支付价款,并支付因拒收而产生的损害的损害赔偿
不适用CISG 管辖法院中国 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承认口头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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