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期生存金,是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的全部保险金。所谓生存金,是指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
一般来说,在定期保险合同或者返本型的保险合同里,会约定一个时间比如说10年满期或者到被保险人多少岁,例如80岁,如果到这个约定的时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给付一笔钱,这就是所谓的满期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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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1、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不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满期生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