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问题是指统治集团或社会大多数人感到现实中出现的某种情况与他们的利益、期望、价值和规范有相当严重的矛盾和冲突,进而通过团体或组织活动要求有关社会公共组织和政府采取行动加以解决,并被后者列入政策议程的社会问题或公共问题。
公共政策问题:
公共政策问题的基本内涵:
公共政策问题的基本内涵,应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客观的事实或问题情境:政策问题来源于一些可以观察到的,能够表述出来的客观事实和问题情境。
2.问题的察觉:客观的事实或情境已为社会大多数人或统治集团及其少数权威统治者所察觉,从各自的角度感觉到了问题的存在。
3.现实与利益期望等的冲突性:严重的冲突使人们感到有强烈的需求或者是一种受到剥夺的感觉,有必要采取行动改变这种状况。
4.团体与组织活动:人们只有采取一定的团体或组织行动才有可能影响有关公共组织和政府。
5.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的必要政策行动:由有关政府组织或社会公共组织依法采取相应的政策行动来加以解决。
公共政策问题的认定:
公共政策问题的认定是政策分析中重要的环节。政策问题认定的主要任务或内容是要了解政策问题的领域、范围及解决方式。
公共政策问题的领域:
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公共政策体系,也有不同的解决政策问题的特殊条件、资源和手段。因此,在确认政策问题时,必须首先确定其所属的领域,弄清政策问题的性质界限。这样才能有助于保持各个领域中政策的连续性。公共政策的领域和性质界限一般划分为若干类别,如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科技问题、教育问题、人口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军事问题、外交问题,等等。由于社会生活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各个领域也是相互渗透、交融的,因此,有时一个政策问题的性质界限可能是交叉重叠的。
公共政策问题的范围:
政策问题不但在性质界限上是分属于不同领域的,在空间界限上也是分属于不同区域、层次、部门的。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存在不同部门的差异;对于同一个部门来说,存在不同层次的差别。因此,必须强调政策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上的变通性、特殊性。有时,在某个地区被确定为是政策问题的客观状况和事件,可能到了另一个地区则不是政策问题;在一个部门成为政策问题的状况,在另一个部门可能还没有上升为政策问题;在下一个层次上某种状态已经是非解决不可的政策问题,而到了上一个层次上,可能就不再是政策问题了。
公共政策问题解决方式:
不同的政策问题应当运用不同功能的政策去解决。按政策的功能来划分,可以把公共政策区分为指导性政策、分配性与再分配性政策、限制性政策。与此相对应,政策问题也可以划分为指导性政策问题、分配性与再分配性政策问题、限制性政策问题。一般地说,指导性政策问题是对国家的整体发展产生影响的问题;分配和再分配性政策问题则是涉及各个行业、产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成员之间有关资源调整、转移和利益分配的问题;限制性政策问题则是涉及到对某一行业、产业、部门、单位及部分社会成员间的资源、利益、行为进行控制的问题。有些政策问题可能既是分配与再分配性问题,又是限制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