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可以改为志愿兵。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志愿兵是原来的称呼,现在改叫士官)
现在部队里的士官是指服役期已超轮肢过2年并且自愿留在部队继续服役的士兵,和部队签定合同,按月拿工资。士官可以分为6期,一期和二期士官称为初级士森芹官,合同签定的服役期为各3年,三期和四期士官称为中级士官,合同签定的服役期为各4年,五期和六期士此桐毕官称为高级士官,五期士官签定的服役期为5年,享受正营职待遇,家属随军,六期士官签定的服役期为9年,享受副团职(正团级)待遇,家属随军。如果一个士兵从新兵服役开始一直到六期结束正好是30年,也就是说一个士兵最多的服役期限为30年,享受的最高待遇为副团职(正团级)。
而且退役后可以转业公安干警,健身教练等福利好,薪资高的职业,优先选取,优先录用,可以从新的地方开辟出军人的优秀品质,并且可以宣扬当兵之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