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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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宣称代缴社保的中介提供的“挂靠”服务,实质上是违法的,严重的更会入刑。即使能够通过“挂靠”“代缴”的方式成功参保缴费,但这并不代表就能“高枕无忧”,社保部门会对缴费异常的情况进行调查。
日深圳市社保部门表示在2016年9月起委托第三方对部分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被审计单位要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账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挂靠代缴社保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没有事实劳动关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获得社保参保和缴费资格的行为是违法的。实际上这种做法已经走不通,因为社保部门会要求提供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发现补缴异常的情况,社保部门也会进一步调查。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情况也相类似,一旦发现属于骗保,所享受的社保待遇需要全部退回,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