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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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1) 提前办理接考、免考。申报本科毕业时,如果考生需要办理接考或者课程免考手续,建议考生在毕业申报前办理妥当,这样申报系统能自动提取相关信息,考生可顺利通过申报而不必去现场审核。否则若先申报本科毕业,后办理接考、免考手续,则系统会提示考生去现场审核,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2) 毕业申报系统将原来比较复杂的专业计划,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成几个相对简单的小计划,由考生在申报时按照自己通过课程的情况进行选择。
(3) 到现场初审的考生,初审通过后,不在现场缴费,需要自行上网在毕业申报系统中缴费。未缴纳费用的,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4) 申报本科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材料需在网上提交,提交方式为:考生在系统中上传前置学历材料的图片(图片可以是网站截图或者纸质材料的照片),并在系统中录入前置学历的信息。如前置学历身份信息跟考生的状况相比有变化的,考生需要到区考办现场提交变更的证明材料。
(5) 前置学历材料包括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两种,获取方式见下文“前置学历查询及认证”一节的说明。考生已有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的,无需再次查询认证,直接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在毕业系统中提交即可。
凡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前置学历毕业时间不得晚于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一个月,如: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置学历毕业时间应在2017年1月31日(含)之前。否则,前置学历视为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