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 评审组由3名考官组成。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面试要求规定:
1、考生须在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同时,在报名系统中首先要求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名。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参考资料:中国教育考试网-考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