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范围
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办证程序
1.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农业经济、人力资源经济、工商管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
②“级别”: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③“类别”:按系列(专业)填写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
④“取得资格名称”:按报考专业
A.属报考经、会、统、审初级资格的,按专业填写“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初级”;属报考经、会、统、审中级资格的,按专业填写“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师”。
B:属报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报名考试的专业类别和级别层次填写资格名称。
⑤“取得时间”: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如2007年5月)。
⑥ 证书管理号”:领取证书后,按证书上打印的管理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