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我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母法; 《条例》的制定根据是《招标投标法》。广义上的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法律规范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这是所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的基本法,也是狭义上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布的招标投标行政法规,即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下属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招标投标法规和规章。以上三个层次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均可以称为广义上的招标投标法,共同构成我国招标投标的完整法律体系。三个层次的招标投标法律规范都是有关当事人从事招投标活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罚的根据;其中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招标投标法律规范在有关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可以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根据。